【護照】 有效期舊護照需繳回
【身份證】 正本(已請領身分證者須附,若無則戶口或戶謄二擇一)
【相片】 兩吋二張,6個月內彩色白底(依外交部官網限定)
【戶口名簿】 需有完整記事欄(與戶籍謄本二擇一),已有身份証者免附
【戶籍謄本】 3個月內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,已有身份証者免附
【簽證表格簽名】 本人親筆簽名(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名)
【其他1】 辦證天數為2 個工作天+代辦3個工作天(以收件起計算)
【其他2】 提供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父/母/監護人(擇一)身份證正本
【其他3】 父母離異者,另須提供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